▓內容、社群、獲利的三角

 
要供應好內容勢必還是需要獲利,當輕鬆產生的kuso可賺得簡單錢,差異化的鉅作、原創、正論敵不過廉價化,劣幣逐良幣是不變的經濟法則。干冒虧損矢石還不夠,若無法獲利、甚至沒有閱眾鼓舞,辛苦耕耘的內容必會品質下滑。好的內容供應者只好另謀高就,這是比較利益法則的結果。

 
當今資本主義的文化消費公式:

過去:理知(需要學習)=前導=價值
現在:低階(易於接受)=市場=價錢

 
筆者幾次暇想投身網路內容媒體的經營(就好像想開書店那樣那樣),那現在來實際關照一下目前網路經營關係。首先提出筆者淺薄夢境中出現的供應鍊,這是以內容吸引社群,社群創造內容,社群吸引獲利,獲利強化內容的三角為前提:

 
經營者──>豢養良好的知識生產者──>供應大量願意求知的信眾──>信眾人數引起廣告主興趣──>資助經營者──>經營者加強對知識生產者服務──>知識生產者負起責任更謙卑而更前導的引導信眾,完成教化目的….

 
網路泡沫化時代,先是大錢燒提供服務來吸引註冊,但當實際內容沒料時,也就無法獲利,而後明日報便開始供應有料內容,但有料無法轉換成有價(因為大家都太習慣服務無價了,更別說知識無價。),那經營者必須提昇規模換取更大市場以來累積微利,或能否衝破瓶頸,但規模提高造成的成本提高只會加速經營者死亡而已。
 

目前實際上的供應鍊是如此:
 
經營者──>提供服務吸引客群──>客群中產生重度使用者(Heavy User)──>重度使用者為吸引掌聲而積極提供內容──>經營者提供有價服務讓重度使用者達成差異化並藉此獲利(如增大相本或空間)──>當重度使用者吸引夠多客群時──>經營者進一步商業化,販售廣告或經營網路販售。
 

當一切都免費時,付費的變成生產者,而生產者既然都付費或投入時間成本為獲取掌聲換取自我價值(以掌聲而非內容來確認自我),勢必追逐群眾需求,放清涼照、KUSO話題。網路上的消費行為也變成是直接商品消費,實體商品販賣與實體商品廣告。而在這個供應過程中,知識價值是被遺忘的。而重度使用者如果不是便宜生產內容的話絕對不堪負荷,因為既付出時間成本產生內容,又需付費讓經營者獲利,而好不容易經營出來的閱眾,成為經營者圖利的腹地。經營者普遍不須為內容負責,卻能夠獲利,而當有廣告商想與中國第一個點擊率過千萬的博客(部落客Blogger)徐靜蕾簽約刊登廣告時,經營者新浪網卻表示不可商業化,因為對經營者沒有任何好處,所以經營者是一間不用付稿費的出版社(甚至也沒有編輯),也是放任佃農相食的地主。當然客群端是最輕鬆的,通通免費。
 

雖說還是大致符合內容、社群、獲利三角,但知識價值卻不在計算內,好的內容供應者和好的內容很難誕生,現行網路內容供應的財富、成本供應鏈中矛盾處處。       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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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約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