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設立了粉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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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專改了個蠢名字 鑽牛角尖之餘按了送出。
就變成這樣。
我不太以自己名字來做甚麼,是把故事放在我個人之前的。但作為專業工作者,有想完成的願景。所以就由自己出發了。

大致上改這名字(世界觀+角色)x敘事者=神話
昨天和一位朋友談話
剛好說明了這蠢名字的理論基礎

現在的故事產業 有經典 (小說) 有神話敘事(大型影視) 有祭司擬神(有演出者) 有廟會聖物經濟(有展會) 有公仔護符(有周邊) 有英雄傳說(電玩) 這是個宗教系統

角色+世界觀 透過敘事者講故事
敘事必須流動 以不同的媒體形式在大眾間流動
也就是IP的一源多用
才能稱為是神話

對話大致是這樣:
__________________

--朋友:

文創核心在於人物 角色

stereotypes原型

--我:
嗯嗯 就心理學上是 archetype
神話原型 集體潛意識

--朋友:

是這樣沒錯

由原型衍生出神話

所以ip的重點在於建構原型

--我:

恩恩 而且敘事必須流動 以不同的媒體形式在大眾間流動 才能稱為是神話

現在的故事產業 有經典 (小說) 有神話敘事(大型影視) 有祭司擬神(有演出者) 有廟會聖物經濟(有展會) 有公仔護符(有周邊) 有英雄傳說(電玩) 這是個宗教系統

和原民所信仰的毫無不同

可以聊這些真有趣 其實身邊即使是產業的人 或 作家 也都是無法聊這些的

--朋友:
不過以宗教來說 也是有較有組織性/單神系統 及較原始的泛神系統
如何發展自己的ip就要取決於目標形式是如何

--我:
恩恩 當網路風行後 大眾印刷和電視機退場 現在其實又退回部落制度了
嗯嗯 現在是泛神主義 而且神明不斷的在量產 所以很難成一家之言

對於發展IP有指教嗎 目前除了面對自己 重頭說故事外
希望用IP / LBS AR 遊戲 /演出者 想串接O2O體驗(實境遊戲)。 藉由傳說,角色和地標商標結合 這樣也能把商業和文化結合在一起 讓人們體驗。

--朋友:
文創實際上是文化強度的展現 能不能成一家之言看得是誰背後的資源多
如何有高品質的原型 搭配強勢的載體 才能讓你的「神明」感召萬民

--我:
恩恩 我空窗期很長 所以要學習的很多 但是現在是回歸原點 得失不再重要 有創作的本質體驗就夠了 不過資源稀少也是事實 已經由社群邊緣出發三年半了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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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約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