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感於本文:
對於筆耕季節綿長的文字創作者而言,
在日記部落格和長途文本的功率轉換之間,並不盡然相通。
特介紹導覽連結,有興趣者可以赴原始部落討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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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寫手成為創作者:部落格的碎碎念
/呂黛芬戀文字海洋

我好像一直不習慣在部落格「碎碎唸」,尤其是有關創作的事情。

大概多少受了以前媒體工作影響,覺得部落格還是算在「大眾媒介」範疇,不管時代進步到什麼地步,或有人以「我媒體」稱之,總覺得在一個公眾媒體上「自言自語」其實很奇怪。

不過話說回來,創作本身就是一種「自言自語」的行為不是嗎?
 
廣播更是。很久以前我幫資深的廣播界前輩代班過夜間時段的廣播節目,這些敬業的廣播人總是是全年無休的製作錄音節目,雖然當年不流行現場,但是帶狀節目每天三小時的時段也是夠驚人的工作量了,當年只有偶爾交給我這種戰競的年輕人(啊多懷念的稱呼啊!)代班,她們才得以有長假出國走走、透透氣。

總之,面對麥克風自言自語、播音樂的習慣,大概奠定了我如今能待在電腦螢幕前換個方式自言自語的信心,這種工作一定要自得其樂、一廂情願才能進行下去。還有一點和從事廣播特約主持工作很類似的,就是接近無償的報酬。這也促使我很早就認定「在台灣從事文創產業都必須要有熱情才能撐下去」的奇怪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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